
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是”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”。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企业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,来宾接待,加强母企业和当地企业的关系合作,代表母企业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。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,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。注册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,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。 国外很多企业为避免盲目进入一个新兴市场,会先对该国或地区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及初步业务联络
外国代表处注册材料:
1、外国企业合法开业证明
2、外国企业银行资信证明
3、外国企业的申请书
4、代表委任书
5、代表简历
6、代表身份证明
7、办公楼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
中国有限公司外国代表处注册所需具体材料:
1、外国企业正式信纸打印,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(可提供)
2、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,
3、外国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,外国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或者证明文件,
4、外国企业对代表的委任文件及其身份证明
5、同外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
6、代表及一般代表的简历
7、代表机构场所的租赁协议原件产权证复印件盖权利人公章,
8、设立登记后向媒体登报公开
外国代表处注册流程
1、代表处所在地工商注册登记,领取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》;
2、印章(公章,代表人章,财务章);
4、办理税务登记;
5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。
注册外资代表处|企业办事处注册流程|企业注册的外企代表处|外国企业注册代表处